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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促工商总局 建议对微软罚款10亿美元
    发布时间:2008-10-28 9:30:33

针对微软“黑屏计划”,昨天,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通过快递继续举报,再次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对微软进行反垄断执法申请,请求工商总局增加一倍对微软垄断经营的处罚力度,建议对微软罚款10亿美元。

董正伟律师说,因为其向公安部公开举报引起社会巨大反响,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微软更改、延缓或者放弃“黑屏计划”的继续实施。但是微软仗着垄断优势打着“反盗版”旗号,私自侵入计算机用户进行正版验证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理应得到处罚。与此同时,董正伟认为,微软敢于这样做与其在中国市场处于绝对支配地位有关,所以,他在反垄断执法申请书上明确表示,请求肩负反垄断职责的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依法对微软这种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和价格执法检查,依法惩戒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微软产品的政府定价和听证制度,责令微软公开软件产品源代码,实现软件企业的公平竞争。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董正伟依据微软上一年在中国的百亿美元以上收入,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实施高限处罚,“对微软的罚款应该达10亿美元”。

另据了解,这已经是董正伟律师第二次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反垄断执法申请,他今年8月份第一次提出申请,建议对微软罚款5亿美元。9月12日得到回复,国家工商总局在回复中表示,“将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董正伟)反映的问题”。

本报记者夏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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