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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人事局____简介
    发布时间:2009-8-13 14:47:21

 

       佛山市人事局是主管人事人才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事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社会化的公共人事服务体系;制定人才总体规划;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调整的规划、政策;制定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

   (二)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和市直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机关职位分类和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负责市直、中央和省驻禅机关公务员的调任、转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组成人员和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进行考核,依法办理任免手续;拟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领导职位选拔任(聘)用和国家公务员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负责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审核呈报工作。

   (三)管理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组织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政府部门奖励、表彰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人员工作。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政策、标准及调整措施,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指导、检查和落实干部退休政策。

   (五)管理和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选的推荐工作;协调、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协调、督促国家公务员培训计划的落实,指导、检查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准入和监管工作。负责公务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等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制定并检查、落实人事人才政策;制定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规定;负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的审批和发证,培育和监管人才市场;指导、管理大中专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完善人事代理制度。负责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禅单位以及在市人事局设立人事户头的单位从外市调入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核准工作。

   (八)管理市直行政机关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工作,市直单位干部离职工作,事业单位非监察对象行政开除处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的政治审查工作。

   (九)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制定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培训计划,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国(境)外人才、留学人才及智力项目引进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境)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工作;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管理各类出国(境)培训项目(人员)和派遣出国研修生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与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介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处级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决定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并监督执行;统一管理全市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市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市直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辖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市辖区和镇、街道办事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三)审核市直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市辖区行政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分配和调整市辖区和镇、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总额。

(四)协调市直机关部门之间、市直机关与市辖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拟订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和管理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指导、协调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

(七)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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