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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闻: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城乡低收入者
    发布时间:2010-11-11 14:15:59

南都讯 记者李拉 通讯员穗民宣 南都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委、市政府决定11、12月份再次向全市城乡低收入居民发放2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以缓解由于近期食品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将投入资金1281万元,惠及13.3万名低收入居民。

  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治臻介绍,近几个月以来,广州市C PI指数、特别是对低收入居民影响较大的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持续上升,主要品种蔬菜、肉禽蛋和水产品、粮油类食品价格继续上涨。今年11、12月广州将举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旅游、餐饮、娱乐等行业将迎来消费高峰,物价水平预计将会有一个阶段性的上涨。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再次向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物价补贴。

  这次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低保、五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发放标准如下:低保、五保对象,每人每月50元,2个月一次性发放每人10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每人每月30元,2个月一次性发放每人60元。本次发放物价补贴,全市各级财政共需投入资金1281万元,有13.3万名低收入居民受惠。

  李治臻表示,这笔财政资金这两天便下发到各区,目前各区正在抓紧对发放对象进行核对,近日便会将资金划到低保、低收入居民的银行账户。

  今年6月,广州市向低收入居民发放了3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而2008年以来,广州已多次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向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物价补贴。

  据了解,目前市政府已批准实施《广州市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办法》,使广州市物价补贴的发放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形成了长效机制。李治臻透露,目前实施细则也在抓紧制定中,今后当广州市低收入居民消费指数达到一定程度,将考虑向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物价补贴,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达到4%并持续6个月时,则考虑直接提高低保标准。

(来源:广佛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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