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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09年家电下乡财政补贴预算200亿
    发布时间:2009-2-28 10:04:56

家电下乡(腾讯科技配图)

腾讯科技讯 2月28日消息,在27日召开的“构建农村流通网络 扩大农村消费”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综合司司长刘海泉就业界关注的家电下乡政策回答了媒体的提问。刘海泉表示,2009年用于家电下乡的财政预算高达200亿,同时为完善家电下乡产品招标方式,根据家电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家电下乡产品招标将每年举行一次,手机下乡招标每半年举行一次。

刘海泉透露,从目前财政预算看,09年用于家电下乡的财政补贴资金将达到200亿元,预计可拉动1500多亿元的农村消费。

商务部的相关数据显示,家电下乡在山东(含青岛)、河南、四川三地自2007年11月起开展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消费积极性,试点期间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50多万台(部),农民直接获益6亿多元。下乡产品成为农民购买家电的首选,三省下乡产品销售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以上。

最新的数据显得更为乐观。刘海泉公布了从2008年12月至2月24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数据,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共发货813万台(部),呈现明显加速之势。

他同时表示,为及时反应家电产品,特别是手机产品的价格变化,政府相关机构正着手研究简化招标的方法,原则上家电产品一年招标一次,手机的招标周期或为半年。

刘海泉同时否认家电下乡拒绝外资的说法,“从现在招标、中标的结果来看,中标的这些生产企业既有大型的企业,也有一些中小企业;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应该说政策的本身没有对哪个类型的企业设定门槛。”

此外,为解决家电下乡产品售价比网上店铺售价高的问题,北京已将符合家电下乡政策要求的网上销售企业纳入家电下乡销售网络,但这一办法尚无法在较为偏远的农村推行。

刘海泉最后强调,商务部等政府部门将会严惩那些利用农民不了解政策,欺骗消费者,超过限价销售下乡产品的销售网点,净化家电下乡销售环境,确保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以下即为商务部综合司司长刘海泉回答记者提问的文字实录:

2月27日,商务部召开“构建农村流通网络 扩大农村消费”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综合司司长刘海泉出席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姚坚主持。

姚坚:近期,很多记者朋友对农村市场问题,如“万村千乡”、家电下乡等非常关心。为此,商务部新闻办公室今天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我部市场建设司常晓村司长、综合司刘海泉司长向大家介绍商务部在构建农村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方面的有关工作情况,并愿意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姚坚:下面请刘海泉司长介绍家电下乡的有关情况。

刘海泉:家电下乡政策从2007年12月开始试点,政策在设计之初的主要目的是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产质量,统筹城乡发展,根据这样一个宗旨提出“家电下乡”政策。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随着国家宏观经济面的变化,这个政策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

首先介绍一下家电下乡的背景,有三个阶段:

第一,试点阶段。2007年12月,商务部和财政部在山东(含青岛)、河南、四川开展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含冷柜)、手机三类产品给予13%的补贴。通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家电下乡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消费积极性,对扩大消费、拉动生产、改善农民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试点期间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50多万台(部),农民直接获益6亿多元。下乡产品成为农民购买家电的首选。三省下乡产品销售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0个百分点以上。家电下乡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家电流通和服务网络的发展和完善。很多企业主动将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积极开拓和整合农村家电流通网络。一年的实践证明,这个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消费积极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对扩大消费、拉动生产、促进国民经济较快发展有很积极的作用。

第二,鉴于试点效果,经国务院批准,家电下乡进入了扩大范围的阶段。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政策实施的省区扩大到了12个省区市,产品由原来的三类增加到了四类,新增了洗衣机。同时,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提高了部分产品的最高限价,彩电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由2000元提高到2500元,手机最高限价维持1000元不变,新增加的洗衣机最高限价2000元。

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促进轻纺工业健康发展的6项政策措施,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家电下乡在全国全面推开,并且下乡的产品品种增加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和空调四类产品。

2月19日,国务院第51次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一是再次增加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在全国范围统一实施新增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等四类产品,并增加农民需求意愿较高的微波炉和电磁炉两类产品;二是放宽产品限购政策。由每户每类产品限购一台改为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限购2台;三是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及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的地方配套资金改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四是简化财政补贴兑付手续;五是完善产品招标方式,简化招标方法。根据家电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原则上一年一次招标,手机等产品可以半年为周期进行招标。

接下来介绍一下当前工作取得的进展,分三个方面:

一、中标产品和企业的情况。家电下乡信息系统最近数据显示,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这四类产品有163家生产企业中标,有2851个型号的产品,其中彩电有224个型号,电冰箱、冰柜、冷柜有1298个型号,手机有356个型号,洗衣机有913个型号,中标的家电下乡流通企业的有138家,目前为止全国通过备案的网点有83197个。其中, 12月份开始实施的12个省已备案网点59405个,按照此12省1713个县级行政区划数计算,平均每个县有超过34个销售网点,基本覆盖了所有乡镇。需要说明的是,因为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增19个省份网点的备案工作还在进行,所以数据还将继续增加。

二、产品的销售情况。从2008年12月至2月24日家电下乡产品型号总发货813万台(部),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已经录入的销售量是129万台(部)。

三、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家电下乡工作实施以来,各地都非常重视,各省都成立了由分管省市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商务、财政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推广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正在抓紧组织实施。从现在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先期实施的12个省区市,家电下乡工作已经有条不紊地展开了,从2月1号开始实施的新增19省家电下乡还刚刚起步,尚处于磨合阶段,对政策有一个熟悉的过程。

家电下乡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家电下乡政策是一项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好政策。商务部作为政策的牵头部门之一,我们会与财政部一起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把下一步的工作扎扎实实做好。欢迎新闻界朋友对家电下乡政策加强宣传,并加强对政策实施过程当中的监督,发现问题也希望向我们及时反映。

姚坚:下面请大家提问。

提问:刘司长,您刚才介绍家电下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商务部对家电下乡能够拉动多少农村的需求和消费有没有一个预测?我们看到有些专家质疑,由于农村的收入增长并不是很快,而且因为很多农民工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回到了农村,可能对消费也有一定的影响,对这方面有没有一个预测?

刘海泉:关于您第一个问题,从现在初步的财政预算情况来看,今年的财政补贴资金有200亿左右。照此测算,大概可以拉动1500多亿人民币的农村消费。

关于第二个问题,从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来看,总的来说农村的收入和消费要比城镇低很多,2008年公布的城镇居民收入有15000多,农村只有4760多,我想正是基于这样的差距,需要政府对农民做适当的补贴。农民现在4760块的人均收入,大概相当于90年代后期城镇居民的收入。而90年代后期,城镇居民消费情况发生变化,正是家电迅速普及的阶段。我们推出这个政策在设计之初也是考虑到了阶段性的居民消费的需求。农民目前这个收入水平购买家电不仅是有需求,也是有能力的。从试点省市的情况来看,也验证了这个判断基本上是正确的。

提问:我们曾到山东等基层了解家电下乡情况,的确是政府得民心,企业得市场,农民得实惠。但我们也了解到两个问题,一个就是财政补贴手续过程比较复杂,时间也比较长,商务部怎么样简化手续?第二,在补贴的时候,存在有的销售点为避免利润下降而不愿意开正规发票的情况,对于这方面有什么样的解决办法?

刘海泉:关于第一个问题,现在的补贴程序上大家反映比较繁琐,农民拿到补贴时间的周期比较长,有些地方还可能出现一个补贴要几次往返的情况,我们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应该这样说,因为有财政补贴,所以政策的设计要考虑两个方面:第一,要保证补贴的资金安全,杜绝骗补现象;第二,要考虑农民消费者领取补贴的方便。这问题的两个方面存在矛盾:如果程序上很简单,就可能发生财政骗补等等问题,如果很复杂就会产生农民兑付很不方便,甚至有些农民干脆就不兑付等这样的状况。财政部,商务部都注意到了这个现象,正在研究如何找到一种既能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又能方便农民兑付的办法。

关于第二个基层的销售网点开发票的问题,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要求农民在兑付补贴的时候,要携带产品标识卡,销售网点的销售发票,以及农民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存折到乡财政所备案,由县财政所兑付。作为销售环节的网点,尤其是乡镇的网点,一般的规模都比较小。在中国的税收体制下这叫小额纳税人,不开增值税发票,然而销售家电的下乡产品需要开具发票作为兑付的必备的要件,使得部分小型网点认为卖家电产品不但没有利润甚至还得多交税。这种现象对于很小的销售网点是存在的,但是对稍微有一点规模的网点不存在这个问题的,因为销售的规模大了以后,自然就不是小额纳税人了。这个问题我们也会同财政部在研究如何处理,既能使企业有销售的积极性,还可以给农民顺利开出发票。

提问:刘司长,第一个问题,我们听说关于家电下乡流通环节比较多,所以存在一些零售商加价的问题,我们有没有什么机制杜绝这种情况,保证农民在这个过程中实际受惠。第二个问题是这些商品销售以后,如果出现问题,农民怎么样保证这些产品的维修。第三个问题有没有一些具体的信息,哪一种商品的销售量最好,或者是哪个品牌的商品销售是最好的?

刘海泉:关于流通环节多、各个环节加价的问题,我不知道您怎么了解的。从政策的本身来讲,参与家电下乡的流通企业大概分为两类:一类是拥有销售网络的生产企业,比如说海尔、海信、TCL,在全国都具备自身的销售网络,流通环节比其他的商品更少,成本更低。第二类销售企业是具有一定规模的零售企业。因为这些企业是由各省商务和财政部门根据本省流通网络的覆盖面、经营的实力、规模、信誉向商务部、财政部推荐。从企业本身的性质来看,比一般企业从生产再到批发、零售,应该说环节更少,这些企业对销售网点普遍采用同一产品统一价格的方式。

关于加价的问题,因为家电下乡的产品,都经过了招标产生的,在招标当中最重要的要件之一就是限定最高价,同时要求企业保证各销售网点同一型号产品的零售价格统一,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价,也不搞恶性压价竞争。每一个销售网点里都应该在醒目位置放置家电下乡产品告示,明确产品的最高限价。在商务部的家电下乡网站上也有下乡产品的公示,包括产品的性能、型号和最高限价。销售企业或销售网点无论在哪些环节加价都是不太容易。从政策设计本身来讲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关于售后服务的保障,包括维修等等问题,家电产品都是耐用消费者,除了购买成本之外还有使用成本、维修成本。如何保证农民买得实惠,使用得放心,维修得方便,这也是政策本身考虑的问题。因此要求中标的生产企业和从事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流通企业,具备对农民购买产品送货上门、维修和使用指导的能力,并且具备较高的网点覆盖率。农民消费者也有售后服务方面的问题反映,我们也在进一步改善这方面的工作。

关于第三个问题,因为各类产品实施的时间有先后,现在看来是彩电、冰箱、洗衣机销售量大一些。如果加上新增的四大类产品,经过一段时间销售情况是什么样的状态,现在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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